■矛盾条款
“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因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发生小客车所有权转移,申请在本市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或由外省(区、市)转入本市时,现机动车所有人需提交已取得的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市交通委修订并于2011年12月27日发布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第二十六条规定中第一款和第二款。
■矛盾条款
“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因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发生小客车所有权转移,申请在本市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或由外省(区、市)转入本市时,现机动车所有人需提交已取得的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市交通委修订并于2011年12月27日发布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第二十六条规定中第一款和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