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交警昨日起对行人、非机动车违章实施“零容忍”——民警现场开具罚单,违章者当场缴纳罚款。以往,交警仅进行教育,违章者倘若“脸皮厚”,执法人员也没辙。
昨天下午5时,东区进入下班高峰期,记者在库充牌坊蹲守。为确保城中村市民的出入安全,该处设立斑马线、红绿灯、交通“电子眼”等保障设施。
然而,15分钟内,多达23名行人“集体”闯红灯,穿越宽达8车道的中山四路。另有38辆电动车存在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骑行等违章现象。对此,交警截获多名行人及电动车驾驶者,当场开具罚单,要求违章者缴纳10-50元罚款。
记者获悉,违章者不服处理,未当场缴纳罚款,交警可依法暂扣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章罚款额度分为10元、20元、50元。
■标准如下:
◆罚款10元:行人各类交通违章;
◆罚款20元:非机动车冲红灯、货物超载、未使用斑马线横过马路;
◆罚款50元:非机动车横过马路未推行、逆行、载人、超速,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