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北京市交通委新闻发言人称,出租车交接班不应成为拒载乘客的理由。记者采访了解到,类似规定济南市早已实行,但“落实起来比较困难”。济南市客管办工作人员提醒:市民遭遇类似情形,可以拨打出租车公司或者客管办电话进行举报,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调查取证。
针对出租车交接班时间市民打车难的问题,北京市交通委新闻发言人李晓松明确表示,乘客打车时遇到此类情况,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及传真等方式投诉,出租车交接班不应成为拒载的理由。同样面临此问题的济南是否会采取措施?记者就此咨询了济南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据客管办工作人员孙女士介绍,其实类似的规定济南也早已开始实行,但“落实起来有难度。”孙女士告诉记者,济南市在客管办的相关条文中,出租车不得以交接班为理由拒载乘客是明文规定。“乘客在打车时,如果被出租车司机以赶着交班为由,拒绝提供服务,或者在提供服务时挑三拣四,乘客可以直接对其进行投诉。”
孙女士称,如果市民就“出租车交接班拒载乘客”的投诉被落实,那出租车司机就会面临罚款200元、停运3至5天的处罚。“关于出租车的交接班时间,客管办或者出租车公司不会强行规定,大多数出租的交接班时间都是司机间相互约定的。”孙女士说,管理部门就出租车交接班有相应规定,即“出租车的交接班时间应避开交通的高峰期”,市民在此时间被拒载,“可以拨打客管办电话——0531-81270911进行举报,并应尽量保留证据,以便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