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元旦起,厦门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将依规管理,曾为不少市民所诟病的道路停车乱象有望被扫除。厦门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厦门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今后,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统一由交警组织划设。划定的停车位,每年“年检”一次,由交警会同建设、市政进行评估,并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停车需求和各方意见,适时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应及时公布。
根据办法,城市道路的范围有所扩大,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将实行政府定价,按路内高于路外、商业区高于居民区、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晚的原则,对不同地段、不同停车时间确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停车费用全额上缴各区财政金库,再投入到与停车位有关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