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盗后再买须申请摇号 市民质疑公平性

来源:京华时报

>>市民质疑

“丢了车还得摇号”失公平

自今年摇号政策出台以来,曾有多名市民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上咨询,在机动车被盗后,是否能够参加摇号或直接获得指标。当时得到的官方回复称,关于盗抢车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后,会在网站及时公布。昨天,官方明确了个人京牌小客车被盗抢后可申请摇号,获得指标可重新购车。

对此,部分市民认为,被盗抢车辆的车主本拥有车辆,如果是正常报废或出售,即可直接获得指标,被盗抢后不仅蒙受财产损失,反而还丧失了直接获得指标的资格,需要重新参加摇号,这有失公平。再加上目前摇号中签率越来越低,指标显得越来越珍贵,这个损失全由个人承担,似乎不妥。

>>专家说法

新规解被盗车主申购之急

有专家表示,市民的这种看法有一定道理。但政府出台此项规定,实际上填补了现阶段政策的空白,为被盗抢车辆的车主提供了一个获得指标的机会。因为虽然车辆已经被盗,但车主名下仍然登记有小客车,使得车主不具备参加摇号的条件。此次政策明确规定“被盗车辆不计为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能够解决被盗车辆车主申请购车的燃眉之急。但从长远看,相关部门也应当考虑市民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政策,最大限度保护车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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