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缠近10年 腾讯奇瑞争夺“QQ”大战再开战

来源:京华时报

  提到“QQ”,你会想到腾讯的企鹅,还是奇瑞的汽车?昨天上午,这两家与“QQ”有关的大企业开战。腾讯为了在汽车领域争夺QQ商标,提起诉讼。

  实际上,就“QQ”的归属,双方早在2005年就开始纠缠。经过近10年旷日持久的商标大战,腾讯公司在汽车领域注册的QQ商标因奇瑞公司提出异议而被商评委撤销,等待法院决断;而奇瑞公司的QQ商标也因腾讯公司提出异议而处于异议复审程序中,目前奇瑞公司并不拥有任何一个核准注册的QQ商标。

  □庭审辩论

  在昨天一中院的法庭上,作为第三人的奇瑞公司,因涉及自己的切身利益,比作为被告的商评委更加积极地迎战腾讯公司,双方代理人唇枪舌剑多个回合。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商评委:腾讯侵犯奇瑞“在先权”

  昨天上午9点半,腾讯公司和奇瑞汽车的“QQ”商标之争在市一中院西中法庭展开。双方各派出两名代理人,奇瑞汽车的代理人还带了一个红色的汽车模型上庭。

  2005年5月19日,腾讯公司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QQ”商标,2008年3月7日获准注册。2009年11月26日,本案第三人奇瑞汽车以上述商标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复制模仿驰名商标)、第二十八条(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第三十一条(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

  商评委在奇瑞汽车对争议QQ商标提出撤销申请后,作出裁定书,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情形,据此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

  腾讯:商评委裁定断章取义

  腾讯公司的代理人认为商评委的裁定依据,属于断章取义,她表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的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但是腾讯公司并不存在“不正当手段”,奇瑞公司也没有“合法”、“在先”使用。

  腾讯公司代理人称,腾讯公司2003年的销售已达9亿元,所以在各个领域进行防御性注册。实际上,奇瑞公司在第12类商品上使用QQ商标之前,腾讯就已经在第12类上注册了第1962825号“QQ”(艺术体)商标。而此次腾讯申请注册QQ商标,仅仅是对此前艺术字体商标基础上的延续注册,也是对其享誉全球驰名商标QQ的拓展注册,完全具有正当性。

  该代理人表示,奇瑞汽车从一开始策划汽车名称到后期的推广宣传,无一不是依傍早已知名的“QQ”商标和企鹅公仔来达到宣传效果,这种侵权行为不能产生合法的在先权利。所以事实上是,奇瑞汽车在侵犯腾讯公司的在先权利,是奇瑞汽车侵权使用了QQ商标。

  奇瑞:腾讯公司属于恶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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