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刘妍 通讯员 卢志军 江交宣)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交警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的15条高速路19条国道已全部完成流动测速部署,对于超速50%以上的驾驶员交警部门将罚款千元并吊销驾驶证。
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广州公安交警部门对辖管京珠、广深、北环、机场、广惠、北二环高速以及华
南快速干线都按照规范设立了流动测速设备进行全面测速。对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处罚款200元;对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罚款100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有40%发生在雨天雾天,约70%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在恶劣天气中发生。广州交警部门特别提醒: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公里,切勿跟车过近造成追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