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一台车如果发生自燃,有可能是人为的因素,也有可能是质量问题。假如是质量原因所造成的自燃,厂家应该以何种标准来进行处理?修复?赔偿?换车?江苏的潘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个难题。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对赔偿的定性与定量有相关的规定,而在车主与厂家的协商之中,弱势的车主一方利益又如何能够获得保障。我们在这里将潘先生的难题拿出来,一方面希望能够引起厂家的重视,更重要的是希望借此引起大家对现下国内汽车售后服务弊端的思考。
投诉时间:2006年12月31日
投诉车型:奥迪A4
投诉人:潘先生
本人在2006年1月20日在南通奥迪4S店购买了一辆新款奥迪A4 1.8T轿车,在2006年12月9日行驶了22000公里左右,发生了车辆自燃现象,具体经过是这样的:
我从客户处结账后开车回工厂(大概3公里路程),我把车停放在厂门口,下车熄火后到车间去办事,大约过了5分钟左右,有人跑到车间跟我说:我的车在冒烟,我和众人匆忙跑出来,发现前盖下面有浓浓的白烟冒出,我立即打开前盖,看到发动机上面正在燃烧,于是大家开始找棉被,用棉被罩住着火的部位,可是没用,汽车还是在燃烧。接下来大家就四处找灭火器,很遗憾并未找到,万般无耐之下就用水将火给浇灭了。之后我就第一时间通知了“南通银奥4S销售公司”和保险公司,当时保险公司说车辆在保修时间内自燃是车辆的质量问题,建议我去找奥迪公司,后被“南通银奥4S销售公司”的拖车拖往了南通。
第二天,为了车辆的事情,我亲自开车70多公里到南通奥迪销售公司,询问车辆的情况,后被告之主管不在,让我明天再来;事发第三天,我又去找他们主管,是主管助理接待了我,当时我把着火的经过详细向他们讲述了一遍,他们也作了相应的笔录,也把我的要求写了上去,说要等厂方派人鉴定后才能给我答复;经过10多天的询问和反复追问下,12月25日“南通银奥4S销售公司”打电话通知我去南通处理车辆解决问题,第二天也就是12月26日我就去了“南通银奥4S销售公司”。他们站长就把厂家的处理意见和我说了,提出换车不可能,只能修复,他们称车辆烧毁程度还没有达到换车的标准,不予更换,当时我很气愤,说非换车不可。那之后我也跟一些朋友交流以及在网络上查找,也想想换车的可能性不大,就在12月31日再次和他们联系,提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比如:在这期间所发生的租车费和车辆折旧费,当时我也说到车修复后我就将该车拿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出售,肯定会打折扣,请给予一定的车辆折旧费补偿,当时他们站长就说保证修复后与原车一样,保证别人看不出来,我反驳说:这是你们的片面之词,你能出具书面保证吗?他们说:你这不是怀疑我们的修理水平吗?我们的修理水平是和原厂同步的,绝对看不出来的,你放心好了,再说了,国家现在也没有法规对赔偿给予评估,你说这怎么赔?想想我也只好借助你们媒体给我一个公正的说法。
此问题等待解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