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汽车经销商被禁收“提车费”

来源:海峡都市报


  今后即使车型紧俏,汽车经销商也不能以此为“借口”向车主收取“提车费”。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发出通知称,为确保有关促进汽车消费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今后严禁汽车生产企业、经销商以配置调整、“提车费”等名目进行变相加价。

  过去,消费者为了早点提车,汽车经销商会额外收取“提车费”,这在福州车行当中并不鲜见,尤其是中高档车型紧俏时,车行就会“临时”加价。据介绍,所谓“提车费”,就是一些消费者为了尽快提到现车,而缴纳给经销商的一笔费用;所谓在配置调整上变相加价,是指卖车时给车主加一个“礼包”,对某些零部件或者外形进行一些包装,而这些包装并未在国家申报的配置中。

  记者调查发现,福州车市通过配置调整变相加价比较常见,如汽车原本没有导航仪,车商给配个导航仪,然后再收取配置调整价。

  福州车主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年买了辆汽车,商家未经过他同意,就在原来配置的基础上加了个导航仪,车也就从普通版“升级”为豪华版,车商以“升级”为名收取了他近2万元。他之后发现,市场上销售的同等导航仪售价不足万元。

  福州市华达联天津一汽市场部林经理表示,国家出台政策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征是一种“救市”举措。举措虽有积极意义,但客观上也反映出当前车市消费低迷,而在这一节点上,两部发通知禁止车行变相加价,短期内不会影响到福州车市。

  林经理表示,受国际金融危机波及,福州车市消费受影响,以往紧俏的车型当前已不紧俏,加价收取“提车费”已失去基础。

  “提车费”大多出现在合资品牌汽车销售上,车型紧俏时“提车费”可达5000元至1万多元不等,高端车型“提车费”可达5万元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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