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车撞废天价跑车 试驾协议多约定试驾人担责

来源:广州日报

  日前,在杭长高速往杭州方向,一位汽车媒体记者试驾的300多万元兰博基尼超跑被撞报废。被撞废的车辆据称投保了330万元,否则如果试驾人要赔车,300多万元真的会如泰山压顶般存在,靠工资恐怕赔到退休也赔不完。无独有偶。在佛山某韩系品牌举行的车主、媒体试驾会上,记者就亲眼见到一起小事故。当时试驾者转弯时没有看到花坛突出的一角,车辆底盘就直接挂了过去,一辆30多万元的车就卡在花坛角上,侧边包围和底盘均受损。

  禅城一家自主品牌4S店组织的车主试驾会,车主为了试其SUV车型的越野性能,走颠簸路面时没有控制好车速,从坡上飞下之后直接损坏了悬挂。平常在试驾中,一些擦碰等小事故还是常会发生。而事先签订的试驾协议,往往是保护经销商等提供试驾车辆单位利益的。因此,试乘试驾很开心,但消费者仍需谨慎。

  隐忧:

  试驾协议多约定试驾人担责

  试乘试驾一旦发生事故,谁该为此负责就成为事情焦点。记者调查发现,在消费者签订的试驾协议中,“霸王条款”普遍存在。

  具体而言,一般由试驾组织单位或经销商提供的试驾协议或试乘试驾同意书,发生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一般都会写明由试驾者本人承担。试驾者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除非选择不参加试驾。

  如记者上周参加的一场车主、媒体试乘试驾活动当中,活动主办方提供的一份试乘试驾协议上面就写明“由于个人驾驶不当引起的各种损失和相关责任,由本人(驾驶者)全部承担”的条款。

  不过,现实情况是,消费者往往对这些“霸王条款”不以为然,通常忽略试驾协议的内容,迫不及待签下大名以尽快试车。这样,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很可能主办方会全推给消费者一人承担。

  另外,有些较为正规的试驾活动除了试乘试驾协议,往往还会签订一份附加保险协议,约定发生事故相关损失赔偿问题。通常,有补充保险协议的试驾是比较有保障的,当然消费者也需要认真阅读其中条款,避免一旦事故后出现保险免赔的情况。

  原因:

  生手易招事故

  记者发现,在4S店日常销售过程中,生手更容易出现各种小事故。其中,有不少人在试车过程中对后视镜、离合、油门、刹车等的配合还很不熟练,容易出现一些碰擦。

  而在举办的深度试驾活动中,出问题的也有不少具备熟练驾驶经验的车主。记者发现他们主要问题基本出在三个方面:一是对试驾车辆本身性能配置不熟悉;二是对试驾道路环境不熟悉;三是不少试驾者抱着体验车辆的极限性能来试车,处于一种放手“虐车”的状态。一般而言,这样确实对车辆的性能能够得出最全面的体验,但也更容易出现各种事故。

  现状:

  体验式营销成促销手段

  如今,在买车过程中,试乘试驾是一项必要步骤。不少厂家和经销商也会时常举办类似试驾会之类的活动,希望试驾人士在体验过程中加深对车辆的认识,从而起到促进销售的目的。

  记者在佛山调查了解的情况是,目前,基本所有4S店都会给有强烈购车意愿的消费者提供车辆的试乘试驾服务。一般中高端品牌,通常4S店在消费者试车之前都会与之签订相关协议,除了要求消费者提供驾驶证等证明,全程也会有专门人员陪同驾驶。但一些低端品牌4S店,在试车方面的程序要求就比较宽松,不仅不会要求签订试驾协议,甚至经常忘记要求试驾人出示驾驶证等准驾证明。

  而对消费者来说,很多第一次买车的消费者甚至以前并无驾驶经验,属于有驾照但不熟练的类型。在进行车辆试驾时,尽管会小心翼翼,但仍然难免出现擦碰等小问题。

  提醒:

  遇“霸王条款”应积极维权

  尽管试乘试驾协议中或存在“霸王条款”,以帮助活动组织方规避责任,但发生事故,消费者不要放弃对权益的维护。有一些情况,通过诉讼渠道是可以打败“霸王条款”的。

  目前已有的判例是,经销商提供的试驾活动属于赢利性质的服务行为。如果是消费者自身违背交通规则,或者犯了明显的操作错误,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但如果经营者没有事先介绍车辆的基本操作、配置等,且让消费者熟悉试驾线路,试驾过程又没有人陪同指导,通过诉讼渠道可以追究经营者或组织方的责任。

  当然,要保障自身安全,在试乘试驾车主前要认真听取专业人士的介绍和指导。一般而言,试驾车辆多是新车型,即使是老司机也要对新座驾的脾性有一定了解。在试驾过程中,有必要要工作人员陪同,否则发生事故不容易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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