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汽车被财政部行政处罚 罚金18.9万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讯 长丰汽车(600991)今日公告,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于2008年5月28日至8月22日,对公司200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财监办于日前向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公司行政处罚金额为人民币18.9万元,要求公司补交各种税款119.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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