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营期限变更 的士行业紧急商讨

来源:南方网

  《广州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修订版所提出的,出租车经营期限从终身制改为30年的规定在出租车行业和法律界引起了高度关注。部分出租车企业已经开始商讨如何应对这一修改草案,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钟琦表示,出租车经营权的约定属于经济合同,受到法律保护,变更合同需要合同双方的协商,不能通过行政手段单方面进行修改。

  民营公司

  经营权变更受冲击最大

  记者昨日(31日)采访多家出租车企业了解到,广州市16000多个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牌照,绝大多数属于永久性经营权牌照,他们分别是在1992年、1995年、1998年,通过转让或者是公开竞投的方式而取得的。出租车刚刚推出市场的时候,企业并不“感冒”,为了推动这一行业,政府所开出的出租车转让的价格比较便宜,一个出租车经营权大约是4万元左右,但随着出租车市场渐渐红火,出租车经营权的竞投价曾经高达22万元。而在私底下,部分出租车经营权的转让价达到了40多万元。

  一位国企出租车企业老总表示,该条例一旦通过的话,受冲击最大的是民营出租车企业,因为他们手中的出租车经营权,有不少是通过竞投或者是高价收购的方式获得的。一位民企的出租车老总表示,出租车经营权相当于企业的命根子,从永久性突然变成30年让人难以接受,“当时我们出钱买下的是永久性的经营权,不管是一手还是二手,也不管价钱的高低,所买的都是永久经营权。如果当时提出了30年,那情况肯定是完全不同的。”记者了解到,不少出租车企业已经召开了内部会议,开始商讨对策。

  记者了解到,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向来令人头疼,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于政府无法掌控出租车的经营权。

  政府部门

  是为了规范行业管理

  广州市出租车协会秘书长吴宏钢昨日表示,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业对该草案的看法肯定是不同的。政府部门修改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了规范行业管理,适合出租车行业发展的需要。但是对企业来说,经营权限从永久性改为30年,肯定受到影响。“毕竟,现在草案还在征求意见当中。”

  出租车经营权的期限已经将政府推到了两难境地:一方面,永久性出租车经营权牌照不打破,出租车企业管理难;另一方面,永久性出租车经营权牌照是当年自己对企业的承诺,单方面撕毁和约,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看法

  变更合同需双方协商

  关于出租车经营期限的变更,记者采访了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钟琦。钟琦表示,政府当年向企业转让和竞投出租车经营权,是一种经济合同,属于民事行为,受到国家合同法的保护。经济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对合同中重要条件的变更,需要合同双方之间经过公平的协商,必须用法律手段来调整,而不是用行政手段。

  他表示,政府如果要变更经营期限,必须通过法律的手段,经过双方协商,比如通过赔偿的方式来获得对方的许可,变更经济合同,从而达到收回出租车经营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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