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机动车维修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规范回收”行动启动。即日起,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法人将成为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一旦企业被发现有相关违法行为,法人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接受处罚。
据悉,机动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液、废旧机油、燃油滤芯和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存在着燃烧、爆炸的危险,是一种很难降解的污染物。据调查统计,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2010年使用机油381万多升,蓄电池4.6万个,各种稀料22.1万公斤,年产生危险废物5200余吨。这些危险废物如处置不当,极易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此次开展机动车维修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规范回收”行动,将实现三年内全市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和三类重点机动车维修企业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规范化处置危险废物签约率达到10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