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第五阶段限制高污染(高排放)汽车通行已有近两个月,黄标车上路“闯禁”将被电子警察抓拍,不少车主不得不选择提前淘汰黄标车。记者日前了解到,现阶段《佛山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补贴操作细则》已经进行了相关修改,调整后,奖励手续申报简化,黄标车不必通过年审,提前1年或以上淘汰均可获得补贴。
记者从相关文件获悉,原补贴条件中的“至少在最近一次的年审中通过我市机动车排气检测,并经核实为我市核发的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简化为“经查询环保部机动车环保网,为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这意味着黄标车除达到强制报废条件及交通事故等非自然报废原因外,提前一年或以上淘汰,均可申报奖励。
提前报废的非公务类黄标车,按车型分类可获得5000~18000元/辆的奖励补贴。提前转出佛山的黄标车,也可享受2000元补贴。
另外,市政府近日也拟调整黄标车提前报废申报奖励资金程序,缩短市民领取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资金时间。本次修改主要将黄标车审批程序前置,黄标车提前报废申领补贴时,车主无需事先出具车辆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即可办理手续。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具回执,并于2个工作日内将车辆相关资料报公安车管部门核档;公安车管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核档、刑侦工作,对符合报废注销条件的车辆,出具书面意见,交窗口备案;对通过公安车管、环保、经信、财政部门审核的车辆,财政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奖励资金给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