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汽车通行证须知
一、办理程序:
单位或个人在政务网下载或到辖区大队领取《办理汽车通知证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好,盖章→辖区大队审批→发回受理回执→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
二、办理要求:
(一)办理7日以上90日以下通行证的单位或个人需提出书面申请;
(二)带《机动车行驶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同时需交一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复印件;
(三)5个工作日后凭受理回执到辖区大队领取通行证;
(四)不收取申请、办理费;
(五)办理7日以下(含)临时通行证的不需提出书面申请,即到即办。
三、办理地址:
第一大队: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10号交警大楼409室。咨询、投诉电话:82244933。
第二大队: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沙路1号交警大楼809室。咨询、投诉电话:82981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