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汽车通行证

来源:佛山市公安局政务网

办理汽车通行证须知

   一、办理程序:
   单位或个人在政务网下载或到辖区大队领取《办理汽车通知证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好,盖章→辖区大队审批→发回受理回执→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
   二、办理要求:
  (一)办理7日以上90日以下通行证的单位或个人需提出书面申请;
 (二)带《机动车行驶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同时需交一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复印件;
 (三)5个工作日后凭受理回执到辖区大队领取通行证;
 (四)不收取申请、办理费;
 (五)办理7日以下(含)临时通行证的不需提出书面申请,即到即办。
  三、办理地址:
  第一大队: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10号交警大楼409室。咨询、投诉电话:82244933。
  第二大队: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沙路1号交警大楼809室。咨询、投诉电话:8298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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