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1日起可全市通办

来源:广州日报

    记者昨天从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经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地税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同意,从3月1日起,江门市实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全市通办,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行选择江门地区任何一家符合资质的机动车检测机构,对机动车进行检测,同时可以到全市任何公安交通管理车辆管理所签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据了解,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主要包括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含车辆拓码和照片采集)和签发合格标志(含查验车辆)两部分,其中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由质监部门负责,签发合格标志业务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为方便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该项业务,市交警和质监部门在前期实行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周末加办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等便民措施的基础上,联合市环保局、市地税局、市保险行业协会推出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全市通办便民措施,进一步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据介绍,实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全市通办后,凡江门地区号牌的机动车,可以自行选择全市任何一家符合资质的机动车检测机构对机动车进行检测,凭有效的检测合格报告,可以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以及新会、台山、开平、恩平、鹤山等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任何一家车管所申请核发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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