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繁荣路一车误陷无盖井 无警示标志该找谁?

来源:长春晚报

 出租车的轮胎陷入路面的下水井。李子涵 摄

    9日8时许,一辆出租车行驶到长春繁荣路与卫明街交会处时,该车的两个车轮陷入了道路上的无盖下水井中,车辆底盘被刮坏。

    当日,出租车司机刘先生像往常一样驾驶车辆行驶到事发现场时,没有看清路面上的无盖下水井,突然车辆出现晃动侧倾。刘先生赶紧下车查看,原来车右侧的前后两个轮胎掉入下水井中,车辆底盘被刮坏,无法把车辆开出。事发后,刘先生在现场并没有发现任何警示和指示的标志。

    造成伤害的是下水井,发生事故的地点在道路上,这事找道路施工方还是找交警呢?车主刘先生犯了难?他马上打电话向朋友请教,其朋友告诉他应该找道路施工方。目前,刘先生正与道路施工方协商赔偿事宜。

    车辆不慎掉入无盖下水井的事屡见不鲜,当事人遇到了这样的事应该怎么办呢?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律师商永辉,商律师表示,虽然这件事发生在路面上,但是它并不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道路上,行人和车辆、车辆与车辆之间的事故属于交通事故,适用于本法。路面上的下水井应该归其产权单位管理。如果施工单位在道路上施工,需要安放围挡、路障等明显标志,提醒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如果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找施工方寻求解决办法。

    长春晚报 记者 李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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