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功课别吃亏 律师团解惑交通事故赔偿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本报律师团走进了西城区什刹海街道西什库社区,为社区居民开展了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为主题的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并现场解答了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

  本次走进社区的律所是京华律师团成员之一的雄志律师事务所。讲座吸引了几十位社区居民前来倾听。一位居民表示,自己一大早就来了,因为以前家里人吃过亏,想来听听律师分析这个话题。主讲姜健律师通过一个个真实的典型案例,把交通事故损害中涉及到的赔偿项目和如何计算等问题进行了细致讲解。本报律师团将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深入社区,讲解法律问题。对此活动感兴趣的社区,可发送电子邮件到jhlvt@sina.com报名参加。

  >>案例答疑

  保险公司不得因改装车拒赔

  任先生:改装后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否拒绝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雄志律师事务所姜健律师:根据新的司法解释,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形,发生事故后,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保险公司可另行要求投保义务人按照重新核定后的保险费标准补足当期保险费。

  事故车辆挂靠公司亦需担责

  张女士:我朋友被大货车撞伤,经认定大货车全责。大货车挂靠在一公司名下,货车实际所有人称没有能力赔偿。能否要求挂靠公司也承担责任?

  姜健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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