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昨天,晨报热线接到不少读者来电,询问定于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号牌自编自选,究竟从何时实行。记者从市交警总队了解到,虽然在9月27日就公布了这个新规定,但真正实行日为10月6日(国庆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同时,晨报提醒广大车主,并非所有的机动车都能办理此种“个性化车牌”,车主需根据自身情况来对照有关新规定。
记者了解到,按规定:只有要挂小型汽车号牌的车辆,在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转入业务,以及其它需要换发号牌的在用车业务时,才可以对车牌进行自编自选,一旦确认,不可更改。
交警部门提醒车主,最好是车主本人来,而不要委托他人办理。目前本市的“沪C”号牌、出租车、货的、私人营运、租赁车、教练车、领馆、警车等专段号牌车辆,暂未列入此次车牌自编自选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