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起,厦门将加强对汽车租赁行的管理,出台一系列措施。
据了解,厦门的汽车租赁市场早在2000年就已出现,近年来租赁者需求旺盛,市场日益红火,尤其是节假日期间,然而,由于没有制度,汽车租赁行出现了一些问题,台门槛低,有的公司自己没有车,四处找车再高价转租,消费者投诉渠道不畅等。市政府近日发布加强汽车租赁业管理的通告,明确公安,工商、税务、物价、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按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汽车租赁行监管。
通告要求,小型客车租赁要备案登记证明,税务登记证明,停车场地证明,车辆产权数量及技术检测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租赁行应拥有自己的车辆,不得采取车辆挂靠的方式从事旅客运输等经营活动。未来,厦门将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受理社会各界对汽车租赁违法行为及违反规定的举报投诉,设立汽车租赁行业协会等。以后相信有上面各个部门的监管相信租赁行就不会把汽车价格抬的很高了,出游要租车的朋友们有福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