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待完善 消费者将受益

来源:新华网

    在此间举行的第十五届汽车安全技术学术会议上,专家们表示,近年来,我国正积极推进完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广大消费者将因此受益,汽车产业也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发展。

    汽车召回,指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进行的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包括制造商以有效方式通知销售商、修理商、车主等有关方面关于缺陷的具体情况及消除缺陷的方法等事项,并由制造商组织销售商、修理商等通过修理、更换、收回等具体措施有效消除其汽车产品缺陷的过程。

    据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陈玉忠介绍,质检总局等四部门于2004年联合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国汽车召回制度由此拉开帷幕。

    “相关规定对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相关车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了积极作用,也有助于规范汽车产业发展,提高汽车产品质量安全。”陈玉忠说。

    质检总局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共实施缺陷汽车召回85起,召回缺陷汽车182.75万辆,同比增长55%。

    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安全技术分会主办、奇瑞汽车承办的“第十五届汽车安全技术学术会议”于8月22日-24日在安徽省芜湖市举行。来自国内外汽车安全技术领域的知名企业、专家学者近300人在此探讨汽车安全技术研究及应用的最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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