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了!最新奖补政策即将出炉!

来源:快资讯

    购买新能源汽车可获补助;

    公交车或将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新建小区充电桩须占总停车位的10%

    ……

    合肥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征求意见稿,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应用。

    8月22日,合肥市科技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交车

    2020年底前市区范围内全部更换

    根据《征求意见稿》,合肥市将加大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力度。全市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全部应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使用年限达到5年及车况较差的常规动力公交车提前更新为新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网约车

    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

    加快实施出租汽车“油改电”换购计划,全市新增和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车全部应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网约出租汽车应用新能源汽车。

    快递车辆

    应用比率持续增加

    在快递车辆方面,合肥市新增及更新的快递车辆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70%。预计到2020年前,每年按照不低于10个百分点的增加比例逐年扩大应用规模。

    此外,从今年起,合肥市新增及更换的环卫、消防、机场通勤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5%,到2020年前,每年按照不低于5个百分点的增加比例逐年扩大应用规模,并将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新增和更换的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机要通信用车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

    配套充电

    确保使用成本低于燃油汽车

    为鼓励和方便居民使用新能源汽车,还将完善合肥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政策,尤其是居民小区充电收费标准,确保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低于燃气)汽车使用成本。

    确保新建小区、公建类建筑、停车场及改造的老旧小区分别按照总规划停车位数的10%、20%、20%、5%配建充电桩的规划落实到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在充电车位管理方面,依法采取措施避免被传统汽车占用,提升充电桩的使用效率,并加快充电基础设施监控平台建设,将全市充电桩纳入平台管理,开发统一APP,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预约等服务。

    补助政策

    调整财政补助细则

    记者在《征求意见稿》中看到,合肥市将调整市级财政补助政策。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调整情况,结合合肥市实际,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细则。

    对单位和个人购买轴距≥2.2米,纯电续航里程(工况法)≥2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5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

    其他规格类型新能源汽车上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2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

    同时,合肥还将制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划定示范运行区域,科学有序开展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工作,为智能网联技术的研发和产品试验验证提供支持。

    严格落实《合肥市新能源汽车绿色出行实施方案(2017—2020年)》,加快打造电动化、智能化、共享化融合发展的公众绿色出行示范城市。

    目前,该征求意见稿,

    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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