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都会给自己的爱车上“全险”,认为这样是最全面最安全的保险方式,认为只要上了全险,汽车出现任何问题都可以得到赔付。不过据记者了解,所谓的“全险”只是保险销售人员为吸引客户而杜撰的模糊概念,汽车保险并不存在“全险”一说。
买了“全险”难以理赔
“您的情况不属于保险范围……”在得知自己的车不能获得理赔后,市民兰先生很是不解。“我买了‘全险’,为什么不给我理赔?”对此,多家保险公司称,汽车“全险”只是一个概述,并不等于所有车辆损失都可以获得赔偿。
兰先生在自驾游途中,看到有车陷入泥中,便将车开过去帮忙。然而兰先生的车在水中熄火后又启动,导致水进入发动机。在4S店检查后,需要大修发动机,费用是两万元。然而当兰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讲明情况后,保险公司却表示该事故不属于理赔范围。
对此兰先生表示:“我买的‘全险’,为什么不能赔?”而保险公司则表示:“‘全险’只不过是口头称呼,兰先生并未买‘涉水险’,所以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不会理赔。”
近日,车主郑先生反映,自己买车时给汽车上了“全险”,上星期轮胎坏了,保险公司竟不予赔付。记者随后调查发现,当前保险代理人向车主推销的“全险”,实际上只是一种口语化表述,只包含几种基本险和附加险,出了问题更不可能“全赔”。
保险公司:“全险”只是口头简称
其实和兰先生、郑先生一样,有很多车主都遇到了同样的困惑。记者致电太平洋保险公司,接线员表示“全险”只是一个普通的口头简称,在法律上并不是准确概念。车主们所说的“全险”一般包含: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全车盗抢险、车身划痕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投保以上险种基本上能够涵盖交通事故中常见的风险,但是每个险种都会有免责条款,并不是只要出事故就全部赔偿。如兰先生的情况,要是投保了“涉水险”就能够得到赔偿。
据了解,所谓的“全险”通常指的是车险中的“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和车上人员险”。但还有很多特殊的事故需要单独投保附加险才可获得赔付,常用的附加险如: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涉水险和自燃险等都需要单独购买。
而各保险公司“全险”包括的具体险种也不一样,多的有9种,少的只有5种。某品牌车险相关销售人员表示,平安的“全险”只包括4种基本险和3种附加险,以售价6万元左右的汽车为例,上“全险”的价格在3500元左右。另一家品牌的车险销售人员表示,所谓的“全险”包含5种,也是基本险和附加险的组合;仍以同价位的汽车为例,“全险”价格在3200元左右,价格相差不大。
当记者询问新车投保了“全险”,是否意味着所有情况都赔付时,保险销售人员都会强调,“全险”已基本覆盖了所有风险,很少会发生出了问题不赔付的情况。
业内人士则表示,车险分类中根本没有叫“全险”的险种,与机动车有关的险种有42种,严格来讲,全部购买了42种车险才能叫“全险”。即使全部购买了42种车险,保险公司依然有许多除外责任,也不可能“包赔一切”。某保险代理人表示,从字面意义上强调“全险”,是一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某品牌汽车销售顾问表示,“全险”只是一些保险营销人员为迎合车主、吸引客户而杜撰的模糊概念,拿“全险”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应规范。
那么,车主要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车险呢?保险理赔员田静建议,车主不要相信“全险”这个概念,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了解每项保险的功能,然后购买合适自己的险种,如新手出险几率较大,应该尽可能地上全保险,为车辆和人身安全做好保障,尽量减少风险。
车险销售应禁用“全险”一词
“应该禁止在保险销售中使用‘全险’一词,否则极易被扣上欺骗或误导的帽子。”6月30日,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与平安车险相关负责人,在央广经济之声天天315栏目中公开呼吁。
“车险里没有全险!使用全险概念向消费者兜售产品,会使消费者误认为买了全险,所有事故都能全陪。一旦车主遇到保险免赔的事故,就极易发生纠纷。拿平安电话、网络销售来说,就已经全面禁止用‘全险’做销售话术。”平安产险车险理赔部负责人吴先生如是说。
就此,平安产险团车部负责人李女士介绍说:“车险条款是严谨的格式合同,内容的确很复杂,难免会把一些重要信息淹没,平安车险销售顾问会在投保时会尽量为车主介绍清楚,最近我们还将条款中的重要部分翻译成网络图片语言,以便消费者阅读和理解。”
“其实保险条款的设计,也是为了让费率更加灵活,以适应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如北方有些城市雨水少就不需要涉水险、有些车主停车环境好也就不需要划痕险和盗抢险,还有车主认为自己技术好,希望进一步降低保费,因此设计了不计免赔。”郝介绍说。
如今,保险公司已开始重视与消费者沟通的有效性,在保险销售环节,不再只是象征性的对消费者进行“条款告知”,而是尽可能让消费者“理解条款”。以平安车险网销平台为例,在备选的车险条款旁边,都分别注明了条款解读与案例演示,帮助消费者快速理解。
抛弃“全险”按需选择
很多车主认为只要给自己的车上个“全险”就没有什么后
顾之忧了,专家建议车主千万别有“全险”的概念。各个保险公司的车险险种都是自己定的,所以每个保险公司所谓的“全险”都不一样,很有可能你的车最需要的险种在某一家保险公司的车险险种中根本找不到。所以车主在投保之前要想好你的车具体需要什么样的险种。
车主在投保时不要有“全险”的概念,根据自己实际的情况正确选择险种,这样在保证车险质量的情况下还能省下一大笔。
某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叹,保险公司与投保人总是“打架”,不断升级的纷争伤透了双方的心。他说其实解决这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吃透保险条款。
了解清楚保险公司的具体保险内容,下一步就得打探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了。服务质量的好坏决定了一份车险性价比的高低。具体表现在咨询电话的接通率,车主致电咨询能不能得到明确的答复。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能不能安排及时查勘。
有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中规定:车辆出险后车主须在48小时内通知承保人;并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公司提交。如果车主在投保之前没有打探清楚这些要求,延误报案和提交材料时间,双方的争执就在所难免。还有就是了解保险公司能不能提供直赔服务,所谓的直赔服务就是车辆出险后,理赔、核赔和领取赔款都由修理公司代替,车主只需将车开到修理公司维修便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