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注意新车保修期并非“全保”

来源:东莞时报

     在保修期的汽车也并非什么都保,比如雨刮片、轮胎等。

  更换易损件车主买单

  吴先生买车不及一月,发现自己车上的雨刮器雨天刮不干净玻璃,于是便去4S店要求免费更换,结果却被告知该部件不在保修范围内,需要自掏腰包,吴先生大感疑惑。

  其实,一般车辆“保修期”内保修的部件主要包括:发动机和变速器总成、悬挂系统等,像车门把手、车灯、雨刮、刹车片、轮胎等易损件,由于很难界定是使用不当还是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损坏,厂家是不会保修的,即使提供保修也是缩短了保修期限。这些易损件的保修期根据品牌不同,条款也会不同,比如,一些易损件保修期为2000公里,一些则规定为一个月或三个月,远远低于一般新车“两年或6万公里”的保修时间。

  未按时保养自己担责

  由于一时疏忽,张小姐爱车过了保养里程也浑然不觉,直到发现汽车发动机出现问题,找到4S店维修,却被告知需要自己买单,4S店的依据是“未按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则视为自动放弃质量担保权”。还有,刘先生的爱车虽是定时保养,但期间有一次并非在购车的4S店进行保养,结果后来车辆发生故障,回4S店维修时,却被告知,没在指定4S店进行保养,无法判断故障是机器原因还是人为因素,因此拒绝免费维修。

  张小姐的情况遭遇值得广大车主吸取教训,汽车一定要按时进行保养,这样不仅有利于汽车日后的使用,也可以避免与4S店发生维修争端。而刘先生的遭遇却是广大车主所不能理解的,虽然卖车时4S店没指出一定要在该店保养与维修,但一旦汽车发生故障,4S店却不愿承担保修责任。换言之。很多车主会认为这是“霸王条款”,但对于4S店而言,也是“有口难言”,“如果汽车是在其他地方维修保养时由于师傅操作不当引发日后的故障,难道也要我们4S店来买单吗?”一4S店维修经理对“霸王条例”一说显然满腹牢骚。

  须细读《保养及维修手册》

  其实,很多车主与4S店发生纠纷,都是因为没有细读汽车《保养及维修手册》。

  比如,某款品牌汽车《保养及维修手册》就有规定:“火花塞、保险丝、灯泡、制动蹄片和离合器摩擦片、随车工具等,只有由于材料质量或工艺缺陷而造成的零部件损坏属于保修范围,质量保证期限为一个月或2000公里,对于零部件缺少维护所造成的失效或损坏不包括在质量保证范围内。”有了这些依据,至少能减少车主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与4S店产生摩擦。

  而目前,很多车主在购车后根本不会细读《保养及维修手册》,而这些保修条款对车主来说都很重要。如果汽车厂家“保修期”有局限,车主完全可以适当购买保险公司的商业险和附加险弥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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