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攻略

来源:车讯网

      上海市经委去年曾预计,到2010年全市汽车保有量将达到150万辆。私家车的普及率将越来越高,占汽车总量的比率也不断上升。车子越多,道路越堵,这就给汽车保险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一方面,每辆车都要先上保险再上路;另一方面,拥堵的路况亦提高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那么,我们该如何购买车险,如何安全行车以尽量避免交通事故,万一出了事故又如何理赔?

  上路前———购买车险

  当你考虑买车的同时就该把汽车保险的选择也大致想好。在这个养车难于买车的时代,车险也是养车的成本之一。当然,车险更是车主的一份保障。那么,哪类险种是必买的,各种车险产品之间又有何区别

  当你考虑买车的同时就该把汽车保险的选择也大致想好。在这个养车难于买车的时代,车险也是养车的成本之一。当然,车险更是车主的一份保障。那么,哪类险种是必买的,各种车险产品之间又有何区别?

  一、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目前惟一的一个交管部门强制规定要上的车险。按照今年2月起实施的新版交强险,机动车在事故中有责任的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机动车在事故中无责任的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今年4月1日起,上海市交强险费率浮动开始实施“双挂钩”办法。车主如果连续3年没有交通违法记录,就可享受到最高40%的费率下浮。此外,若同时连续3年没有事故理赔,还可享受30%的费率下浮。

  交强险费率浮动计算公式为:交强险保费=基础保费×(1±浮动费率)。

  因此,“双挂钩”交强险费率浮动计算公式有两种可能:(1)交强险保费=基础保费×(1±交通违法记录浮动费率±事故理赔记录浮动费率)和(2)交强险保费=基础保费×(1±交通违法记录浮动费率)×(1±事故理赔记录浮动费率)。

  按照新版交强险,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基础保费为950元。如果车主连续三年安全驾驶,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在两种情况下的基础保费分别可下调为(1)950×(1-40%-30%)=285元;(2)950×(1-40%)×(1-30%)=399元。

  二、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三者险或商业三者险(区别于交强险这一强制三者险)。当发生重大的交通事故时,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会显得不够,这时候,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就可以通过购买三者险来转嫁风险。至于保额的选择,需要参考当地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这里以上海为例。

  (1)死亡赔偿金47万元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007年一季度至2008一季度(财政年度),上海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23623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10222元。

  因此,死亡赔偿金最高可达23623×20=472460元。

  (2)被抚养人生活费77万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如果死者是独生子女且妻子去世了,那么对方就应当赔偿其父亲的抚养费15年,其母亲20年,其小孩子10年。

  2007年(财政年度)全年,上海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255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845元。如果事故中死亡的人恰巧是“三明治”一代人,上有两个老人健在但已丧失劳动能力,下有一个孩子要抚养,妻子也已去世,被抚养人生活费可能达到17255×(15+20+10)=776475元。

  可见,车祸发生导致的对受害方的赔偿很可能超过100万元。目前商业三者险的保额大致有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和100万元以上。在上海这样生活成本较高的城市开车,车主应该考虑投保保额高的,例如100万元,尤其是那些开车比较“枉”的车主,至于开车小心谨慎的车主,可以选择10万或20万元的保额。

  三、车上人员责任险人身安全总是重于财产安全,投保一份车主责任险(司机险),再投保一份乘客责任险,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至于保额的选择,可以根据车平时的利用率,包括载人频率、载人数量等因素权衡。

  四、车损险+不计免赔险+其他附加险根据商业险的合同,每次事故都有责任免除(例如商业三者险全责时的事故责任免险率为20%),也就是说这部分风险仍然需要车主自己承担,若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的损失是不能得到全赔的,因此如果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这部分风险也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这样最多就可以得到100%的赔偿。

  车损险有很多除外责任,也可以通过购买附加险来涵盖,例如盗抢险、自燃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附加险等附加险种。车主需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然后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附加险。

  事故后———报案理赔

  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如果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或被抢夺后,投保人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如果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或被抢夺后,投保人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具体过程为:

  一、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造成的损失情况及保单证号码、保险标的、保险险种类别、保险期限等事项,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抵达出险现场之前,投保人应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服从公安交通部门的现场指挥。

  根据《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暂行办法》,机动车之间发生未涉及人身伤亡的物损交通事故,只要车辆能够安全移动并符合自撤现场规定的,都必须撤离事故现场,都应当自行协商赔偿处理。

  按照《暂行办法》,凡符合自撤规定的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先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可用摄像、录像或者其他方法固定车辆位置、车辆号牌及事故损失证据),双方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证,确认无异议的,按要求填写交通事故记录书。当事人可以选择等候保险公司前来进行事故勘验、定损,也可就近选择到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处理。若一方持有的是外省市保险公司签发的保单,也应当将事故车辆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然后报警处理。

  二、接受保险公司的检验投保人应接受保险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在出险现场检验受损保险标的,以保证保险公司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确认损害程度和损失额度。

  由于人手短缺等原因,保险公司往往不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勘定损,这就给一些车主虚报骗赔提供了可趁之机。车主和修理厂串通一气,可能通过夸大损失、伪造照片等手段骗赔;还有车主和保险公司的定损员里应外合进行造假。这样做一旦被保险公司识破,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整个保险业甚至社会上留下不良的诚信记录。就算没有被识破,在续保时也会由于事故记录增多而面临上浮的费率。骗赔车主也许在短期内得利,但长远来看,会对自己造成负面影响。

  三、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索赔单证投保人应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索赔单证,包括:保单;出险通知书;保险车辆事故证明、责任认定书;相关修理费用及施救费用的发票及其清单;涉及第三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还要提供事故调解书和有关费用单据;对部分案件,保险公司还会要求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四、领取保险赔款接到领取赔款通知后,被保险人应尽快领取保险赔款,部分赔款超出三个月不领,保险公司视为放弃领取。领取赔款时,法人团体要在权益转让书及赔款收据上盖章,个人要在权益转让书及赔款收据上签字。

  如何提高车险索赔效率

  一、及时报案,提交相应单证对于责任明确并且手续齐全的单方事故,有些保险公司规定可进行“直赔”:车辆的维修费用由保险公司直接与维修方结付,被保险人无须支付维修费用,只需交齐相关材料后,即可将车开走。维修的一方为被保险人垫付维修费用,再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金。对于双方都有责任的事故,如果双方车辆在同一地点进行维修,并且该维修点具有修理双方车型的能力,那么也可以由维修方直赔。

  还有保险公司推出了“零手续快速理赔服务”,即凡是出险原因清楚、责任明确、不涉及第三方保险赔偿,定损金额在规定金额以下的,车主可直接将车开至保险公司定损中心或派驻定损员的推荐维修企业,定损后,即可当场办理送修手续,车修好后,直接取车。客户无须办理事故证明等各项手续,由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办理相关事宜。

  二、正确处理承保地以外出险车在外地出险时,如果问题不严重,可以电话通知保险公司,等回到本地之后,再把车开到修理厂去修理。如果发生比较大的交通事故,首先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和保险公司联系,说明保单号、出险时间、地点、原因及经过。如果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出险当地有机构,一般会要求当地公司代为查勘,这时投保人一定要注意让当地公司按规定程序照相,出具代查勘报告,问清这些材料何时、如何转交给承保公司。所有这些都做到后,回到本地再到保险公司填出险通知书并索赔。

  在车主应收集的索赔材料中,两地事故证明单证格式可能会有所不同,车主应咨询当地理赔人员,索取标准格式化的定损单证,以便车主回去后顺利办理理赔手续。

  三、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变更保单内容如汽车行驶证上所登记的车主姓名发生变化,车主应及时办理汽车保险过户手续以确定新的被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四、正确理解车险赔偿的含义保险公司与车主经常会为修理厂的选择和修理费用的确定产生分歧。保险公司不同于专业维修机构,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主要提供一种社会平均、适度的补偿服务。若按照保险公司的定损标准足以将车辆修复并且保证质量,应当认为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是合适的,被保险人应接受保险赔偿并尽快安排维修。

  五、避免出现两个极端一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向保险公司报案而与对方“私了”,这将耽搁理赔的时间,结果往往是两头都得不到赔偿。二是连一些轻微的刮擦都索赔,这样做增加了自己的出险频率,在下一次续保缴费中不但得不到保险公司的保费折扣或者无赔款优待,而且费率会上浮,吃亏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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