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实施 佛山人可买广州“便宜”车

来源:广州日报

      《反垄断法》实施将深刻影响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称“《反垄断法》”)将从下月1日正式实施。《反垄断法》明确禁止经营者通过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三种垄断行为。

  汽车作为当前最主要的消费品,受到的影响首当其冲。《反垄断法》会给车市带来怎样的冲击?破除垄断后的市场会给消费者带来什么?

  为此,记者走访佛山车市并了解专业人士的看法,为大家展望一下汽车消费的前景。

  展望:

  佛山禅桂地区与广州不仅在地理位置比邻,生活圈子也相互重叠,但在汽车的消费中,一城之隔享受的却是数以千元计甚至数以万元计的落差,在各厂家禁止区域窜货政策保护下,佛山的消费者只能望广州的低价兴叹。由于广州车市竞争更加激烈,车价普遍要比佛山低。以热销卡罗拉、骐达、雅阁、307等车为例,佛山至少比广州贵2000~10000元不等。

  对于豪华车而言,这种落差更加明显。近期,某品牌一款Z系列的车型在广州优惠达8.5万元,而该车型在佛山的优惠仅五六万元。广佛之间信息流通比较通畅,许多顾客向佛山经销商提出以广州价位购买该车型未果时,更有产生观望心理。《反垄断法》施行,厂家构筑的跨区销售壁垒打破,佛山人不用“眼红”广州车更平。

  车市怪现象罗列:

  大量汽车积压,却从不敢低价“清仓”

  配件供应垄断 修车独此一家

  耗资千万元建店 仅卖一款车

  品牌店逾千平方米 月售车不足10辆

  五丫口大桥两边车价差成千上万元

  影响:行业将因此剧震

  《反垄断法》的即将实施,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业界更把《反垄断法》比喻为“汽车行业剧震”。佛山汽车业界资深人士张先生表示,新法将打破汽车厂家对于产品限价、区域保护和备件专供的三大壁垒,必将引发一场中国汽车产业的深刻革命。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它将对整个市场结构优化、对汽车市场的优化,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短期来看,处于利益链下端的商家,仍不敢贸然动摇厂家的“权威”。此外,不管是执法机构、普通消费者,抑或是经销商,对《反垄断法》实施认识并不高,因此不可能在短期内形成立竿见影的效果。同时,《反垄断法》的实施仍欠缺必要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操作指南。

  尽管如此,商家和消费者对新法的实施,充满期望。佛山一些实力雄厚的汽车集团,从去年新法刚通过的时候,就开始构筑“大卖场”卖车的蓝图。

  展望01

  车价

  充分竞争价更低

  相关法规:

  《反垄断法》第二章 第十三条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解读:限制协议提价,加价不再存在。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解读:购车跳出区域限制

  第五章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解读:地方保护主义被取消

  第二章 第十四条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二)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解读:厂家无权设置最低限价,商家有权利自行调价。

  一、新法将促进市场充分竞争

  不管是协议提价、厂家限制低价、地方保护主义和限制跨区域经营,都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随着《反垄断法》的实施和影响与日俱增,充分竞争会让汽车价格更加合理化。目前,各地汽车价格并不一致,每个区域的优惠并不一样,尤其以北京、上海等城市的价格,明显低于其他市场。随着区域壁垒的打破,会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实惠。

  此外,汽车加价也是区域经销在区域壁垒的保护下,本地几家经销商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达成共识,导致了价格不合理。佛山某款热销SUV车型,现需加价1万~1.5万元。《反垄断法》实施之后,这样的情况将被遏制。

  二、消费者不必分摊店面费用

  随着充分竞争的到来以及区域壁垒的打破,建店成本低的商家将更具竞争力,当前4S店奢华无度的格局会完全改观,消费者将来购车,或将不需分担高昂的成本。

  由于厂家过分强调自身形象,4S店仿如星级酒店一样,展开了店面形象的角逐。如广丰、比亚迪、名爵等4S店,均出现投入近千万元甚至过千万元,但仅销售一款车型。但即使到现在,佛山仍有多间4S店,月销售额不足10辆汽车,但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各种运营费用却一分不能少,仅空调费一项,就得数以千计的开支。事实上,这些庞大的奢华开支,最后仍然是转嫁在消费者的车价和维修保养费用上。过于豪华的店面,正是商家投资难回笼的关键。而这种不健康的汽车工业的发展,让广大消费为之付出了更沉重的购买、维修和保养代价。

  打破厂商构筑的区域或者价格的垄断,完全由市场充分竞争,消费者不必为奢华场所埋单。

  展望02

  车行

  大卖场模式或将兴起

  相关法规:

  第三章 第十七条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四) 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解读:汽车厂家限制经销商只能销售单一品牌,新法实施后,经销商将跳出厂家圈定的销售范围,可自主选择车型,为类似“国美”、“苏宁”这样的超级航母奠定了法律基础。

  一、大卖场模式到来

  为节省资源的浪费,一些资金雄厚的经销商将代理更多的品牌和车型,放置在一个店面进行销售。业内人士坦言,纵观发达国家的发展模式,无论是欧盟遏制4S店还是美国4S店、专营店并存的模式,都不会像中国4S店那样设有森严的品牌壁垒,甚至垄断零配件供应。资深人士张先生分析,在激烈的竞争中,能实现销售资源全面的共享的大卖场模式到来只是时日问题。

  目前,佛山已形成了利泰、新协力、合诚等多家大规模的汽车集团,目前旗下所经营的4S店均在10多家以上,并且遍布全国各地。这些有实力的商家,具备了整合多品牌成为汽车大卖场的实力。

  二、网上卖车或将火爆

  此外,区域壁垒打破后,网上购车会成为汽车市场很主要的销售渠道。由于当前汽车的产品相对较少,市面上销售的主流车型只有数十款,消费者完全可以在体验店了解车辆后,而通过网络购买车型。

  由于网络销售渠道运营费用大大降低,凭借其绝对的价格竞争力,会在汽车市场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展望03

  车型

  将为消费者设计

  相关法规:

  三章 第十七条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解读:商家将拒绝不热销车型

  当前,由厂家主导的销售市场,厂家推出的不热销车型的销售压力,往往由商家来承担,厂家强行搭配不畅销车型并强加压任务给商家的行为司空见惯。

  为获得更多热卖的车型,不少4S店只得忍声吞气,代厂家销售滞销车型。“滞销车压了大量资金,但不购入的话,厂家就不给或者少给提供热销车型。”为完成滞销车型的销售,商家只能投入更多的人力甚至通过误导消费者的方式进行销售。而今年上半年,由于整体车市销售不景气,不少佛山商家纷纷表示,“厂家压货”现象尤为突出。“本来已经卖不动了,厂家仍继续逼你进货。”

  《反垄断法》实施后,汽车的进货量将取决于市场的需求,国家在打造新车型中,会更多考虑消费者的需求,满足消费者使用需求的车型会更多的进入市场,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个性车型也将应运而生。

  此外,佛山某品牌4S店周姓负责人表示“如果严格执行《反垄断法》,零配件的垄断格局会逐渐被瓦解,4S店核心优势——独占核心零配件资源会瓦解,售后竞争的优势丧失。在同质化的竞争中,配件费用和工时费的下降也就成了必然。

  而对于一直不温不火的汽修连锁行业,也将迎来全新的契机。记者了解到,从本土发展壮大的利泰集团,为方便其车主维修服务,此前曾发行会员卡的形式,允许在该集团所购车辆,可以在任意一间4S店享受各种“快修”服务,此种就近“小修”的原则,得到了车主广泛好评。

  业界普遍认为,当配件的垄断被打破,密布城市每一个角落的连锁汽修将迎来无限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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